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,加强全院师生进入实验室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,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,确保教学、科研有序进行,经研究决定,调整广东海洋大学海洋与气象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名单
组长:毛琪、谢玲玲
副组长:侯庆华、胡森林、郑少军、薛宇峰
成员:陈法锦、李楠、孔德明、胡耀强、谢辉、龙景超、邓晓东
二、工作职责
1.组长: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,全面负责我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。定期召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例会,研究部署具体工作,压实安全责任。组织制定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,指导、监督、控制各实验室落实安全制度及日常安全管理等相关事宜。
2.副组长:督促实验室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。组织学院安全检查,做好安全记录,发现隐患漏洞,做好隐患整改,跟踪整改完成。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、易爆、化学危险物品和贵重仪器设备、材料,进行分类贮存。遵照有关规定使用危险物品,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各项审批制度。发生事故,启动应急预案,组织应急救援,查清责任,及时上报处理。
3.成员:熟悉危险物品的化学性质和仪器设备的性能,监督实验人员严格遵守本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。监督实验人员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,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指导,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教育,严格执行危险物品领用保管制度,确保安全。指导实验人员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。严格要求学生共同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,认真检查所需仪器和实验材料。督促导师在实验过程中,认真检查实验人员的操作情况,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。监督导师在学生实验完毕后,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杂物,危险物品应按规定交回,专人收管,并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的电,气,水源关闭情况。组织实验室安全日常检查工作,严格落实风险隐患整改。一旦发生事故,指导实验室负责人保护现场,采取临时应急措施,以免事故扩大,并及时上报。
海洋与气象学院
2025年6月4日